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

2021-12-09 11:40:02 yfzx001 17

本报讯 2020年4月18日上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成立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修订草案稿)》专家论证会议在我校召开。会议以现场会与视频会相结合形式进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处长翟刚学,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刁玉华,校领导刘炯天、韩国河出席会议。

王大泉宣读教育立法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批复函并讲话。他指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是教育部在部省合建高校布局的第一个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希望郑州大学全力支持研究基地建设,推动研究基地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刁玉华在讲话中指出,省教育厅将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努力提供各项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推动研究基地建设,助力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河南省政协副主席、校长刘炯天院士在致辞中指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郑州大学坚持以提升治理能力为牵引,初步形成具有郑大特色的现代大学治理架构和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学校治理变革与转型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对规范和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郑州大学按照《条例》要求,秉持“求是担当”校训精神,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化办学水平显著提升。适时修订《条例》,将对进一步推动教育开放提供重要法治保障。他表示,教育部在郑州大学设立研究基地并召开专家论证会,为郑州大学法学学科及相关学科建设以及教育法学研究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学校将全力支持基地建设,努力打造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为我国教育法治建设,以及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王大泉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要提高站位、开阔视野,加强研究,提高《条例》修订的科学性、针对性、时代性,不断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规范性和成效性,推动中外合作办学不断取得新成绩。

论证会上,与会领导、专家围绕《条例》的修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言。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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