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工作基础与实务指引》正式出版(附名家推荐与全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同时废止,国务院于2026年1月决定废止《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2026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将学位争议纳入行政复议范围(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学位工作法治化进程加速,对学位授予单位依法治校、完善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和具体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6-08-14 yfzx001 37